春天公馆地下车库

住建局领导:就春天公馆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证的问题,想咨询下。春天公馆的地下停车位得预售许可证是2016年4月份才办的,为何都卖了快2年了,才办下来?之前购买的业主至今没有拿到任何权属证书。为了促进业主购买车位,鸿通单方面将车位租金从2016年7月1日起涨至300元/月。另外为何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只能办产权证,办不了土地使用证?针对上述情况想问以下几个问题:1、鸿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是否存在欺骗和违法行为?2、鸿通目前既是开发商又是物业公司,单方涨车位租金是否存在违规?3、小区业主委员会刚成立,拟更换物业公司,若更换成功,车位租金谁说了算?多少合理?4、地下车位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一说是否属实?为何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存在哪些问题?老百姓一辈子买个房不容易呀,却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恳请住建局领导给予答复。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房管局派出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1、春天公馆地下车位是在2016年4月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是接受业主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才开始销售,如果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销售即是违规销售,业主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鸿通春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的两个公司;根据《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意见》(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第七条,停车费价格由市场调节,车位租金由车位所有人与业主协商。 3、小区业委会成立以后更换物业公司,车位租金也是由车位所有人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业主可以与车位所有人协商价格。 4、春天公馆地下车位办理土地使用证不属于我局管辖职权,建议您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提示关机,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38102532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来信,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1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