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义龙西路3号酷友堂电玩店的,今天龙华区城管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店铺墙上的非经营性广告牌全拆除了。没有出示有关规定,没有限改通知书,没有只言片语就这么拆掉拿走了!这不是第一次,去年就这么干过,把墙上的广告灯拆掉扔了。请问,这不是侵害百姓私人财产,损害百姓利益吗?如果说我们在墙上安装的广告牌是违法的,那为什么同一条路,前面50米处的美味盐焗鸡、刘氏盐焗鸡两家店铺墙上四块大大的广告牌那么刺眼?!为什么不拆除?是因为他们有特权?!是因为我们店主是外地人?!还是因为我们没交保护费?!
尊敬的网民: 你好,4月11日接到你反映的“龙华区城管私自拆除商铺招牌”问题,针对文中投诉城管私自拆除商铺招牌行为的问题,区城管大队立即安排大同中队进行调查。经查,该店违反了广告招牌一店一招的原则,私自在店墙上设置多余的广告牌,并曾多次在双创检查中发现该店招牌过多过乱,按城市容貌管理等规定,凡设置不规范的店招或不经审批设置的广告牌一律整改拆除。而其门前三包也多次不达标,大同中队是依法将多余的广告招牌进行拆除,并无针对性的执法行为。如当事人认为城管局行为违法,可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6-04-08 19: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