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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营造优质的生活环境、政务环境、发展环境,逐步形成“以政策吸引人才、以服务留住人才”的引才工作主旋律。上周《找工作》周刊报道贵州省、贵阳市以及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的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周,记者继续为您带来黔东南州、黔南州、毕节、铜仁、贵安新区等地的高层次人才相关引进政策。
黔东南州
重点引进四类高层次人才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第二类: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长江计划”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四个一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第三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博士生导师,曾担任过国内本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高管职务,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第四类:全日制博士、我州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等人才。
待遇最高补贴150万元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州内购房的凭所购房屋产权证给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包括第一类人才:购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贴50万元。第二类人才:购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补贴30万元。第三类人才:购房补贴60万元,安家费补贴20万元。第四类人才: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来享受各级政府津贴的,因引进到州工作而不能再继续享受的,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给予享受原来同等待遇的政府津贴。
高层次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受益单位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由企业与本人协商,从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给予奖励。
上述奖励,属于个人完成的奖励个人,属于集体完成的由受益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分配,主要研究人员的奖金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黔南州
重点引进五类高层次人才
对于从州外引进的建设规划类、工业经济类、农业农经类、文化旅游类、财税金融类及有关重点产业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可不受编制、职数、任职资格等条件的限制;对一些学历、职称等条件不足,但研究能力突出、有专利有技术的特殊专业人才,经面试、试用和评审认定后,可作为特殊人才引进;民营经济组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有相同的政策待遇,享受相关的奖励、补助、补贴等方面的优惠。
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对符合引进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州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实行“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向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发放绿卡,持卡者在户籍、住房、经费资助、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及保险、就医、职称评聘、出入境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
提高人才部分补贴标准
州省管核心专家管理期内每月补贴4000元;州省管专家管理期内每月补贴1200元;州直机关工作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补贴500元,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对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高职称专家或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补贴800元;对在县(市)及以下工作的正高职称专家或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补贴1000元;对在职高级技师每月补贴500元,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同级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给予相应的津补贴。
同时,携带高新技术和成熟产业化项目在州落地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所在县(市)组建专门人员进行定向服务,并在提供创新科研用房、标准化厂房、企业注册、融资、公寓住房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和照顾,使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较低成本在州内落地并创造产值。
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对于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折算比例可达50%—70%;对于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股权认购、代持及股权取得阶段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代垫等资金支持。
黔西南州
引进六类高层次人才
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院士除外),包括六类:“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选拔管理的专家、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博士生导师;主持并获部、省级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全日制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专业的技术人员和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生活补贴最高100万元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合格后,在州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可享受:第一类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100万元。第二类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50万元。第三类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25万元。第四类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15万元。第五、六类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3万元。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编制、岗位设置影响,享受相关待遇。岗位津贴方面,第一类人才,每月岗位津贴为5000元;第二类人才,每月岗位津贴为1000元;第三类人才,每月岗位津贴为600元;第四类人才,每月岗位津贴为300元;第五、六类人才,每月岗位津贴为100元。
科研项目经费方面,对于第一、二类人才,由同级财政每年给予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各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科研课题,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对符合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优先安排科研经费。
毕节市
引进五类高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创新创业人才;推进工业发展战略、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壮大“五个支柱”、打造“五个基地”急需紧缺人才。
企业单位重点引进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和高技能适用人才,主要包括:全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矿产品精深加工、能源、电子信息、食品医药、冶金、建材、化工、装备制造、酿造、物流商贸、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金融证券、资本运营、旅游文化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人才;带资金、带技术来我区投资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开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性质、人员编制和岗位职数的限制,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减免有关费用。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协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其随调前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妥善安置。子女需转入我区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的原则,妥善安排。
建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地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人才资源开发,并根据人才引进的实际需要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专项资金主要用途包括:支付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管理、服务所需的工作经费。
铜仁市
5大产业为重点引才
根据重点产业对紧缺急需人才的需求,以省级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为载体。
铜仁市引进园区管委会主任、科技(金融)副县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科研院(所)院(所)长、企业经营管理者,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铜仁特点的人才引进路子。
同时,围绕区域性人才高地、科创基地目标,以大龙经济开发区为主体,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产业引进、项目引进、课题引进等方式,以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建材、现代装备制造、绿色轻工5大产业为重点,引进培养掌握国际国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科技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团队,以及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
建立多项人才保障制度
引进并持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的住房保障。最高可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住房保障面积200平方米;实物配租的按照其工作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柔性引进的,以租房补贴方式提供住房保障。
采取补助方式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对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和核心技术在市内进行产业化并取得实效的项目,补助企业购买专利费用的5%(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财政拨款的重大科技项目,补助国家拨款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一次性补助50万元;高校毕业生领办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
(图文/实习生 杨丽佳 本报记者 段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