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85号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列入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现住友十亩园禾盛小区以1.5元/平方/月收取我们的物业服务费,相当于一级资质的收费标准。但是我们还没有享受到一级资质的相应服务,现又向业主们收取电梯维保费、电梯检测费,应属双重收费。而且电梯在正式运行时应该有一至两年的维保期,住友十亩元于2013年11月17日才正式交房,所以该小区应该还是在维保期内。更不应该有这笔费用的存在。第二点:物业在收取公摊电费没有公布相关的发票和收取费用的计算方式,没有透明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请物业科等相应部门监督检查,谢谢!
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收取是否合理,建议转物价部门办理。收取公摊电费没有公布相关的发票和收取费用的计算方式,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公示工作,业主可到物业公司办公室查看。(城厢区住建局于 2015-6-23 08:57回复)
经调查:该小区莆田市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中约定电梯维保费和年检费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经双方自愿协商后,业主已对物业收费已无异议。(城厢区物价局于 2015-7-7 11: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