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调换中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差额要给予经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石桥村人民路五期被拆迁安置的农民安置户。产权调换中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差额要给予经济补偿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住建部《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8条: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第11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自愿交易金额,即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价值和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第14条: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到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的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产权调换包括房屋所有权的调换和土地使用权的调换。房屋所有权调换安置户要向城投公司补交结构差价、楼层差价等,土地使用权面积差额城投公司也应向安置户补土地面积差额差价。依据《龙岩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相关规定:龙岩市土地用途和类别地面基准地价补土地面积差价。如果城投公司不必向安置户补土地面积差额差价,那么安置户也就没有必要向城投公司补安置房房屋差价。请问一下领导: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安置户要还是不要向城投公司补交结构差价、楼层等差价吗?城投公司要还是不要向安置户补土地面积差额差价?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石桥村人民路五期拆迁安置户呈上
安置户联系人: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石桥村林金水,电话:15959704375。朱煌贤,电话:13616906435。林鸿华,电话:13599633353。 黄惠仙,电话:15880670882。
2015.12.
您好!诉求件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关于人民路五期石桥村段因规划变更扩大,造成原规划人民路五期安置地用地退让的用地问题。人民路五期安置地为人民路五期道路建设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并由市财政出资,我司所属企业城投公司作为用地单位负责征收,征收后属国有用地,由龙岩市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并进行管理使用。因人民路道路规划调整需要退让的原安置房建设用地属市人民政府因城市建设需要土地用途规划调整,不存在再实施征收补偿的问题。
关于对产权调换中的土地使用面积差额给予补偿的问题。根据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合法房屋的补偿价格的确定是按照房地产市场做法实行“房地合一”,即房屋建筑占地与地上建筑主体共同作为整体确定价格进行补偿,土地不再另行补偿。在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为保护被拆迁人利益,对被拆迁房屋实行成新折旧时,将地上建筑主体造价(即重置价)从“房地合一”补偿价格中分离出来,只对房屋重置价进行折旧,补偿价格的剩余部分(即区位价)不参与折旧,区位价是与土地有直接联系的价位,并因区域、土地等级的不同而发生价格的变化,包含了对土地的补偿。信访人要求土地给予补偿差价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根据人民路五期房屋拆迁补偿方案,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的安置房的评估价需结清差价(结合楼层层次差价)。
(城市发展集团于 2016-1-20 10: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