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我亲戚骑着电瓶车与一辆私家车在南浔区南浔镇同心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还未认定,由于现在肇事者不接电话,我拨打了交警指挥中心电话3911419,需要他们给我处理事故交警的电话,但是工作人员却说他们只负责指挥,不会帮忙联系当时处理的交警。故我要投诉该指挥中心,请相关单位给予合理解释。
先生,你好!你来电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收悉。经查该事故民警罗警官出警并勘查现场,轿车驾驶员开车门未注意安全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电瓶车驾驶员无责任.已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双方无异议已签字确认.当事人亲戚拨打值班室电话询问该事故情况时,值班室因当时事故比较多忙于联系且对该事故处理情况不清楚,让其自行到交警队找处理民警咨询情况,后伤者家属自行到单位了解情况后签署了事故认定书了.值班工作人员当时未和伤者亲属沟通清楚只是让其到单位咨询,其行为不恰当,已对其教育批评.电话联系投诉人未接.
南浔区交警大队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