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认真落实、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好!
据悉
桂城街道房管所投诉监督电话:86797889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监督电话:81213200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监督电话:(不知道,请提供)
对没人认真落实、执行《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的公职人员。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如何处理?
一、因机构调整,原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合并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投诉和咨询,可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反映。
二、关于对没有认真落实、执行《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的公职人员如何处理,据《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百零八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帖最后由 fsjslxx 于 2011-07-12 16:27:50 编辑]
2011-07-12 1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