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对参加2014年调配考试教师资格审查的申请

申请事项:
1、恳请相关部门(编办、人事局、公务员局、纪检)能够监督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依据现行人事制度确认教师的教龄认定标准。
2、恳请相关部门(编办、人事局、公务员局、纪检)能够监督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实事求是、按正确的标准调查确认相关教师的教龄。
新罗区教师: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给予答复如下: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关于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配考试工作方案》(龙新教[2014]239号)第六条第6款“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的规定,你们所提出的问题由新罗区教育局负责答复。
(新罗区公务员局于 2014-8-4 17:00回复)
新罗区教师:
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给予答复如下:
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目前我省教师的教龄认定按以下标准执行: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闽政[1985]88号)中第三条第13点规定:“教龄津贴均按年度计发。上一年新参加工作的教师,一律从下一年的一月一日起计算为一年教龄。从第二年开始,一年内实际从教工作时间累计不足一学期的,当年不计算教龄。以此类推。”
2.福建省人事信息系统中教师教龄认定时间也是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教龄并计发教龄津贴。
上述规定可以从《龙岩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登记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中得以体现。
长期以来为了让农村教师同样享有到城区学校工作的机会,我局于每年7月份组织教师调配考试工作,在教师调配考试教龄资格审查时均按上述标准进行。
谢谢!
(新罗区教育局于 2014-8-11 17: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