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月 房产契税新政出台,契税是以申购时间申购时间申购时间 为准。
本人2013年购房期房 2015年房子下来,本着诚信纳税,城市育养着我,我为城市做贡献的原则,本人于2015年21月21号缴纳了契税,首套房 4个点。很多人可能要问为什么是4个点?那天早上去税务局之前我还以为是2个点,回来的路上我也在不停的问自己,不是首套房吗?怎么4个点? 原来南昌在执行国家国家政策时候还有个地方政策 划分(地区指导价)我于13年购房,签合同价格7450,而高新地区政府指导价6900,说白了,我超了,我的地税完税证明上面清晰的地打着非普通住房,幸福来的太突然了,同样的户型和面积我前面一栋合同价由于比我便宜几百元他们就能享受94个平方2个点契税,我们就被划分为豪宅。豪宅啊!!幸福来的太突然了,我以后住的可是政府名义上的豪宅了,南昌地方契税我又多贡献了1.4万。
现在来谈谈2016年契税新政吧,申购时间申购时间申购时间 为准。
我不懂法,但是我百度了些契税法告诉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江西省契税实施办法》(赣府发[1998]2号) 第二十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30日内缴纳税款。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契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第4号公告)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申报。
也就说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从签订购房合同当天起,你就已经形成了纳税的义务,而我作为良好市民诚信纳税 今天我却享受不到这样的福利,而我的一些邻居本着契税能拖就拖 能不缴纳就不缴纳的原则,他们却在新的一年里享受到我们政府给他带来的福利政策,试问,这是那门子政策和法律。这不是官逼着民,告诉着我们以后缴税不要那么积极,以后为国家做贡献的事情不要那么积极,你们冲到前面的都是后面的炮灰?
今天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表达一点,**对民有时公信力,以后你让我们怎么敢响应政府号召积极纳税?
还有点,我是首套房但是我却一直没能享受不到国家规定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我们希望政府能把多收我们的作为地区指导价这个契税退给我们。。
同样的房子由于价格不同而契税不同,现在是同样的契税由于早晚缴纳不同而契税不同,再者契税法律有规定是以签订合同价格为准,现在新政却是以申购纳税时间为准,那我去年缴纳的契税是否也是以申购纳税时间为准,2015年高新地区指导价格8500,我13年购房,我15年纳税,当时是否也应该按照高新指导价格8500,缴纳两个点契税为准,谢谢。
顶!欢迎新政策改正了以前按照合同签定时间计算契税的方法,还惠于民。楼主的事情不是个例,本人也深深受到了打击,确切地说,去年所有积极完税的平民都受到了严重刺激,原来良民竟是如此"礼遇",被ZF的欺骗(当时交税时他们肯定南昌的政策不会变)耍了一把!强烈呼吁ZF退回去年积极纳税而房产证未下发的平民的契税钱,让我们重新按照今年新政纳税,安抚我们的心!
这就叫计划赶不上变化,玩死老百姓
如今合肥和上海已经出台了退税政策,对于没有得到房产证但缴纳了税的居民可以退回税并重新按照新政策缴纳,这样的政策才是更完备而还惠于民的措施!请领导考虑民意!
1.合肥已执行契税新政界定标准以申报时间为准_新浪房产_新浪网
//hf.house.sina.com.cn/news/2016-02-22/09046107338870989573951.shtml?wt_source=news_dbxw_bt05&qq-pf-to=pcqq.group
关键句2月22日早晨,乐居编辑从合肥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了解到,合肥已经执行契税新政,对于新房,若契税已交手续已完成办理,则不能享受契税优惠。若相关资料已交给开发商但并未办理的可以拿回进行重新申请。
2.(上海)契税新政执行实探交易中心 手把手教你退税_理财动态-泡泡网
//www.pcpop.com/doc/2/2505/2505231.shtml
省地税局处长:徐皎联系电话:0791-86426709
我2013年3月初买的南昌县银河城的房子,14年年初交的房,88.9平,首套房,但是由于购房单价4950元高于当时南昌县2013年的指导价,我2015年6月去交税也是按四个点交的税+1个点的维修基金;共交税2万多元,请叫我好县民
发这里没人会来顶贴的,也不会有什么关注的,说不定还会有人说你有房还来装X。
退税的可能性不大吧,你让狼把吃到嘴里的肉吐出来,有点为难它们了。
如今合肥和上海已经出台了退税政策,对于没有得到房产证但缴纳了税的居民可以退回税并重新按照新政策缴纳,这样的政策才是更完备而还惠于民的措施!请领导考虑民意!
1.合肥已执行契税新政界定标准以申报时间为准_新浪房产_新浪网
//hf.house.sina.com.cn/news/2016-02-22/09046107338870989573951.shtml?wt_source=news_dbxw_bt05&qq-pf-to=pcqq.group
关键句2月22日早晨,乐居编辑从合肥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了解到,合肥已经执行契税新政,对于新房,若契税已交手续已完成办理,则不能享受契税优惠。若相关资料已交给开发商但并未办理的可以拿回进行重新申请。
2.(上海)契税新政执行实探交易中心 手把手教你退税_理财动态-泡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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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处长:徐皎联系电话:0791-86426709
真是进入了全民忽悠的时代啊。还本着诚信纳税,城市养育了你,你要为城市做贡献的原则,说出来你自己信吗?如果你自己信的话,那你多交了税应该自豪才对啊,你为城市做了出更大的贡献啊,怎么会伤心呢?
按照现在到窗口申报的就可以享受优惠,以前老老实实按税务部门文件交了税的就只能自认倒霉,这是极大的税收不公平,在全世界都肯定是十分罕见的。缺乏公信力。试问,以后谁还老老实实依法纳税?只有神经病才会这样做。有此次先例之后,大家肯定能拖就拖,最好不交,这难道是政府的用意吗?完全不可理解。而且,财税【2016】23号文件写的十分清楚,“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给予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绝对不是现在这样执行的政策。这对于守法纳税的积极纳税人的确是一个极大的打击!执行的口径不一,如此涉及到老百姓民生的重大政策,模糊而又变化得突然,使人完全无法作出合理的预期。在2月23日省地税局的文字回复还是:按备案时间的政策缴纳契税!这次是减税很多人高兴,如果下次是加税呢?难道也可以想加就加?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税局、住建委、房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明确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通知》精神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问答口径》规定,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二、各级财政、地税、住建等部门要密切协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并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对内应抓好培训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知晓政策规定、掌握操作办法;对外应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政府网站、工作场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进行宣传和解释,帮助纳税人了解信息、及时办税。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契税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样表见附件1,各地可根据查询系统情况适当修改),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传递给地税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查询结果的,由纳税人向地税机关提交书面诚信保证书(见附件2)。
四、各地要加强沟通配合,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纳税人完税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提高纳税服务效率。
五、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赣财法〔2016〕13号
是南昌很多豪宅呢,还是,南昌的房价很豪宅,动不动房价就超过了地段指导价。
同样,果如国家这时候出台一个政策,按照6%来缴纳,已经缴纳无需增加税金,请问,这又会对谁公平。国家政策就是这样,朝令夕改。没得办法哦
我就是憋着没交契税,算了下,估计可以少交8000元。同情你们。这年头拖得越久,拿得好处越多。
去年刚买了二套房。按目前的政策可以优惠不少钱 了。。
你们家数学真是体育老师教的,你2015年活了21个月,就这智商不伤你伤得了谁
在中国活着不容易!
中央那么好的政策,到了江西都成什么啦?正值两会,我们老百姓很想问一下:党的光辉何时才能普照到江西老表啦?!!!
现在文件经常变,根本就没有公平的事。。。。。。。。。。。。。。。。。
我也多交啦2万多,想着就气//ww.kexins.com/fsa/mnc.swf
首套房 新房是按地段指导价 二手房是按面积
这就叫计划赶不上变化,玩死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