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钱清镇砖瓦三厂因多方面原因到去年底(农历)彻底关停,
该地块当时有南钱清乡向钱清镇九岩村租地。因当时砖瓦厂生产发展需要,把我村原山塘彻底摧毁掉了。(当时灌溉面积超一百余亩)。
现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给我村恢复原状。或经双方协商作出合理赔偿。
现在因原业主没有作出赔偿,古我等向上级信访部门信访。
经过四级转移,转到区水利局,问题来了,经区水利局派人实地勘察,和他们经村委了解,说该山磄坝长六点五米,畜水一千五百立方。(大家想想如果是这样的山磄是什么样子的山磄),还说灌溉面积只有二十余亩,网友们想想,用超四五亩的土地去灌溉二十亩的耕地,合拍吗?
我个人认为区水利局部分官员,惰职,或行政不作为了。
我们有相当的照片,我依据证明该山塘之规模。
我局接到该事件的上级督办单后,即派员赴钱清镇进行了调查,网友提到的山塘在20多年前已被挖除。该山塘未在水利局登记过,山塘产权属村集体所有,蓄水量是根据村干部回忆估算,可能存在误差。因该山塘塘基已被挖除,砖瓦厂也一并被拆除,目前已不具备恢复山塘条件,且周边有平原河网,耕地灌溉可取用河水。
该山磄对水土流失,
野生动物繁殖,保护,
对灌溉,耕地,森林,茶园都有积极作用,
对森林防火,今年就发生过一起森林火灾,也有很好的作用。
那地方很早是有个小塘,这小塘都挖掉N年了,怎么现在来提这个事情了?这砖瓦厂边上就有条河,农田灌溉现在不是好好的。
这么,该厂关停了,
昨天下午打了二次该电话,无人接听
该回复我们持保留意见,但我们老百姓总希望,山更清,水更秀。
现在提倡的是五水共治,让山更青,水更秀。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
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
诚谢
我们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山塘比原九岩村松家坞山塘要大。
一,该山塘库容超七千方。
二,虽然当时法律没现在健全,但像这样的山塘不可能没上报?
现在我们静等贵局书画回复,我们走程序。
请问水利局相关负责人,村干部回忆估算,我认为在水利局工作的领导,肯定懂这方面的具体情况,长6,5米,库容1500方请相像是什么的山塘,我在信访材料中也提到该山塘比我村原松家坞山塘要大。
区水电局:
这不是贵局一句该山塘未在水利局未登记为理由也推诿责任的。
山清水秀,不要了,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不要了。
山林,茶园灌溉,防洪,水土流失也不要了。
当时反对开砖瓦厂,反对挖塘,而不是事隔多年以后翻旧账。
要赔也该向砖瓦厂开办人索赔,不是信访能解决的问题,应走法律程序。
难道事隔多年就没事了
哎,现在走司法程序?
领导好,说句难听点的话。
在农村自己造的房子,土地证是不是你的还不一定呢?
请问区水利局,可能存在误差,那误差是几倍,
请求区水利局给我书面回复,我可以根据书面回复提交行政复议。
根据信访条例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之规定我有权要求回复单位给我书面回复。
我也有权要求书面回复,区水利局凭什么不肯给我书面回复?
二十多年,到现在翻旧账=。=
当时是向我村租的,你说租的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