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8月6日在魅族实体店购买MX5手机一部。2016年1月1日手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内屏突然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外屏完好。联系魅族售后,得知北京没有接受到店维修的地点,只接受邮寄维修。我在网上填写了邮寄维修信息。维修点在拿到手机后,认为手机外部有损伤,是用户使用过程人为造成的损坏,说实话谁的手机不会有点轻微的磕碰,关键我的手机外屏是完好的,正常使用(个人推测可能是天气原因)状态下内屏竟然突然碎了。我个人不接受魅族的检测结果,魅族也不愿意进行免费的更换内屏。我说那就算了吧,我也不想自费修,也不想用这个手机,请售后将手机寄回,但维修点竟然要我出邮费才给我手机。我想请问:1、用户正常使用手机,外屏完好内屏损坏,是否是保修范围;2、魅族公司能否以外表有损伤为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内部元件;3、与我联系的维修公司是一家名为“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的公司,并要求我将邮费/维修费用转至一个支付宝账号上,我个人没有在魅族公司网站上找到任何相关信息,我个人无法鉴定阳光雨露公司与魅族公司的关系;3、因魅族公司不接受用户到店维修,邮寄过去以后才鉴定为用户损坏(当然我不接受这个结果),魅族鉴定后让消费者承担邮费是否合理;
金鼎工商所接到本投诉件之后,马上就投诉情况展开了沟通。魅族公司售后负责人知悉投诉内容后,回复我所处理结果经核实,投诉者手机经魅族公司检测因人为损坏导致LCD屏破裂,根据《国家三包》政策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魅族公司已经在2016年1月4日将投诉者手机寄返投诉者,单号为:1033441544(宅急送)。
市工商局 2016-02-26 09: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