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小孩是今年2014年小学毕业生,就读于武平第二实验小学,涉及下半年小升初就读武平三中 实验中学,本人于2在县城有房产,因未交房,待办理房产,而所购房产的详细地址及门牌号,平川派出所不给于落户,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就读武平三中或实验中学?谢谢!
钟生同志:
2014年3月23日,您在龙岩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咨询你小孩下半年能否到武平三中或实验中学就读的信访事项(编号LY1403230000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我县的普高、职专、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还未出台,正在做好小学毕业生摸底工作。在去年的招生工作中,我们对在地税局已有开出购买房产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视同已有房产登记。由于城区人口逐年增加,学校的容量有限,上级主管部门对班生规模有严格规定,要求全面消除“大班额”教学现象。因此,今年的招生政策是否延续去年的规定,要在小学毕业生摸底调查结束后将具体情况报告县政府研究确定,建议你抓紧时间办理好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另外县教育局在七月初将在县城河滨客家文化公园对城区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宣传,届时欢迎您前来咨询。
特此函复
武平县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
(武平县教育局于 2014-3-31 17: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