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懿文市长:
我们是原娄底市交通运输总公司的副职领导,在2007年,娄星区政府考虑我们在企业改制中做出的贡献,经区政府领导批准,区编委定编为“娄星区搬运装卸市场管理办公室”定编6人,实际安置5人。
原娄底市交通运输总公司是一家大集体企业,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在职、退休职工共1500人。在改制过程中,我们五人作为企业的副职,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转变观念,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其间遭受一些人的围攻谩骂,备受人身摧残,其中之艰辛难以言述。领导们也竭精殚虑,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在2006年6月14日下午的区长现场办公会议上由于当时改制安置政策只能安排党政一把手,而运输总公司改制任务大、人员多,情况复杂,所以王雄区长表态:班子成员安置,差额拨补,但为了不引起连锁反应,不发文,不发会议纪要,对外保密。我们似乎吃了定心丸,工作更加兢兢业业,从而使改制成功。
自2007年6月成立“娄星区搬运装卸市场管理办公室”至今,我们一直坚守工作岗位,对于领导表态的差额拨补没有认真核实,在经费来源未落实,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福利都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按照区里的要求:
一、
组织收回了余下的资产处置款,使企业处置的六千多万资金没有一分钱的烂账,在娄星区改制企业中是唯一的;
二、
处理了原公司大批非常棘手、矛盾重重的历史遗留问题二百多起。
三、
收回了原公司的部分业务应收款和其他债权款;
现在,管理办帐户无资金,由于市场经济,也无收费来源和职能,就是收回的部分应收款(宇森汽贸公司50万元,娄底火车站10多万元,企业财产保险费退回24万元,原计划这些资金我们收回后留给管理办作为经费使用的),都被娄星区改制办收缴,自2011年元月起就没有发放工资和交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疗保险费。被逼无奈,于2011年8月只好将年龄较大的三人由事业编制转回到企业,通过一些协调,已按企业特殊工种人员进行退休,现实际只有易梦喜、邓庚华两同志未安置。
我们认为原公司是一个大集体企业,本来是不需要什么改制的,但政府为了从运输总公司处置资产收入中调拨资金去解决其它三无企业改制,要求我们改制,我们也已经服从。作为一级政府,对我们五人的安置实在让人寒心。为什么能够乱批乱借几百万,如借给电子公司35万,娄涟公路指挥部140万,调给毛巾厂250万元…… 有些是领导表示用来作为安置经费的。为什么不能对我们的安置予以考虑呢?现在我们已是山穷水尽,这么多年来我们多次找区政府汇报、请示、报告,都没有得到处理,并且现在社保局有新规定,如果2017年9月12日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今后无法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016年3月医保局通知我俩如不缴纳费用则要停止我们的医保待遇,我们曾为此请求并报告政府,领导关心,当时由肖雄杰副区长组织政府有关单位研究,并报黄大生区长同意由区财政拨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捌万陆仟元多元,现已交医疗保险至2017年12月,但养老保险因资金不够从2011年后一直未交纳。现特请杨市长督促娄星区政府解决我们最基本的请求:
为管理办的邓庚华、易梦喜两人,补发拖欠的工资和补缴基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现在我们只剩两人,牵涉面不大,另行调整工作单位。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企业工作了几十年,经历了改制的大潮,接着又在管理办处理最为头痛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在却连最基本生活费和最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都没有着落,没有生活出路啊!特恳请杨市长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主张,给予我们一条生路,解决我们最基本的问题。
特恳请杨市长督促落实为盼
娄星区搬运装卸市场管理办公室
邓庚华、易梦喜
18873868886;13873801398
邓庚华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请求解决国企改制数十年一直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信访人邓庚华、易梦喜见面,并初步调查,现答复如下:
信访人邓庚华,男,1963年8月出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易梦喜,男,1963年6月出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两人均系娄底市交通运输总公司的副总经理,2006年经区政府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研究,安置到娄星区搬运装卸市场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场办)。
2004年,全区启动企业改制,区政府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妥善安置好原改制企业娄底市交通运输总公司的副职领导,2006年12月由区编委下发了《关于设立区搬运装卸市场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实质安置了毛文清、梁卫国、付永良、邓庚华、易梦喜等5人。其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经费来源是原娄底市交通运输总公司的应收款。上述5名同志通过追缴应收款,已将工资发放到2010年12月。除区乡镇企业局2006年1月12日借资的35万元,区财政局2008年9月19日收缴的简易人身保险退款31.648万元,其余资金由区政府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统筹调节用于区内其它企业(如毛巾厂等)的改制。再无其他任何资金来源,从2011年元月至今未发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012年5月他们集体上访到市里,当时的市委副书记刘事青接的访,并批示了处理意见。2012年8月由区政府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出面协调将5人中年纪较大的毛文清、付永良、梁卫国等3人按企业特殊工种办理了退休手续,余下的邓庚华和易梦喜两名同志,因未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政策未办理退休。2016年7月,邓庚华和易梦喜两名同志再次上访市区两级,2016年8月4日由原娄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肖雄杰组织召集有关部门就邓庚华和易梦喜上访问题召开了联席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同意由区财政拨付88351元用于解决邓庚华和易梦喜两名同志缴纳所拖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目前已缴纳2013年4月至2017年12月医疗保险费共计34689.6元,账户余额53000元,因今年社保新系统的启用以及新的社保政策出台,原先测算的养老保险金额与现在应该缴纳的金额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两名同志的养老保险一直没有办理,而再次上访。我局接到《交办函》,多次约见两人,并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服。
鉴于原娄底市交通运输总公司的企业改制由区政府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并改制到位,且未留任何遗留问题处理资金予交通局,加之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且企业改制时全区类似情况较多,同时,遗留问题久拖不决也容易引起越级上访和重信重访。现对邓庚华、易梦喜两人信访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于补发拖欠的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和另行安排工作等两个问题。建议:1、请区人民政府召开一个信访局、法制办、乡企局、人社局、社保局、医保局、财政局、交通局等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根据当前新的社保政策对两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计算进行重新测算,并予补缴;2、政府出面协调免除两人欠交的养老保险滞纳金;3:政府出面协调两人从事业转到企业按特殊工种进行退休;4、因两人无正常收入来源,对个人所负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适当进行补助。
二、对原区乡镇企业局的欠款35万元,建议邓庚华、易梦喜代表“市场办”继续追讨,并由区人民政府督促尽快归还。对区财政局收缴的简易人身保险退款31.648万元予以退还“市场办”,用于解决这两名同志的遗留问题。
2017年10月12日
娄星区政府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