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报建这块自留地用作自住房屋,我是否会比他人有优先权?

我家宅基地旁边留有自留地,村里记在我的名字下的,但每年都得向村里交租金的,请问如果我报建这块自留地用作自住房屋,我是否会比他人有优先权?
农村村民的自留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自留地、自留山归农民使用,种植物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农民个人生活和收入的补充来源。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农民有依法使用的权利,但不准买卖、出租和转作宅基地。由此可见,自留地与宅基地之间并没有关联性。如果投诉人申请报建宅基地,也不存在优先权一说。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0月09日
2010-09-27 23: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