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农村连续从教25周年多,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已评未聘的职称要特聘,2013年我就通过了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想询问有关部门,何时才能落实政府部门给我们教师的“红利”。真正关心、照顾老教师?让后继者看到教书有希望,有奔头?
老师:
你好!现就你的诉求回复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意见》(闽教人〔2014〕22号)及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县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综〔2014〕260号)等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将在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结束后,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经所任教学校量化公示后报区人社局设岗聘任。
1.在农村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已取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能完成满教学工作量的教师,符合聘任中、高级职务条件的,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
2.第三轮岗位聘用期内,已评未聘中、高级职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教龄满25年及以上并能完成满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在第二轮岗位聘期以来有一次以上考核优秀等级的,因学校在聘期内没有相应岗位而暂时不能聘任的,区教育局将向人社局申请使用专项岗位给予聘任。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13日(永定区教育局于 2015-10-13 16: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