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保证”让城里人投资农村房产和宅基地更放心,农民也要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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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户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因此来说,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和买卖一直是一个禁忌,特别是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更是为各地所严禁,这在某种程序上也造成了农民房产价值低,农民缺少房产的财产性收入。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房产和宅基地禁止、限制流转也造成了不少的问题,比如说由于大量农民进城以及继承、赠予形成的“一户多宅”,农村大量房产空置闲置,另有很多新分户农民多年申请宅基地得不到审批,城里人想投资开发农村房产没有门路。
为此,国家制定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在明确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同时,重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保护农民房屋的财产权,这也就是说,农户对于自家的房产和宅基地有更多的处置权了。
与这项政策相呼应,国家还提出允许城里人与农村集体或农户合作开发农村闲置房产和宅基地,允许外部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建设租赁住房,农民群众也可以将自家的房产和宅基地进行流转和转让。
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放开,近两年农村的宅基地和房产的流转也开始活跃起来。这些农村宅基地流转、转让,有的是同村村民之间的行为,有的是企业或个人到农村投资开发闲置宅基地和房产,有的是城里人到农村安家置业。
但在城里人投资开发农村空闲宅基地和到农村置业的过程中,有一点让人很不放心,那就是房产没有国家发放正式的证件,投资者没有产权也没有物权,投入巨额资金总是觉得不放心,影响了城里人投资和置业的热情,也降低了农村房产的价值。
对此,很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希望能够在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给投资都吃上一颗“定心丸”,也能进一步活跃农村房产流转市场,吸引更多资金、人才、技术等向农村流动,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四川某地探索出来的“三书模式”得到了各级的广泛认可,给予了投资者“三方保证”,同时也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就是在投资在流转农村房产时,为他们发放律师法律审查意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有农资所参与,有公证处公证,有律师见证,规定使用年限和相关权利义务,保证了农村闲置房屋流转的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