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罗区小池镇的居民,因为没有房子住,所以想申请公租房,我在物业公司已经上班了6年多,也签订了合同,我的社保在2013年11月份开始交,已经交了1年多,但公租房申请条件要求社保要交4年以上才能申请,我认为这样十分不合理,侵犯了我们公民的住房权益,请相关部门处理。
你好!
目前新建保障性住房均由市级单位负责,且负责中心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是龙岩市住建局,你的主要诉求在龙岩市中心城市能申请哪类保障性住房,该事项具体要求请向市房改办咨询。建议转由龙岩市住建局答复。(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5-7-15 09:38回复)
廖先生您好: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展开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5】147号)文件规定,不具备新罗区城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在划分范围内工作,并已在当地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4年,且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今后视房源情况逐步放宽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并非一成不变,首次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暂定4年,今后视房源情况逐步放宽。(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7-23 16: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