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安置补偿>

河阳村村民来电反映,2012年村里要求文物保护,将反映人的祖宅“河阳古民居虚竹公祠”征用变成旅游景点,但一直没有安置,向村里反映均未得到回复。诉求:希望得到安置或者给予相应补偿,请相关部门处理。
朱高强先生:你好!你反映2012年村里要求文物保护,将反映人的祖宅“河阳古民居虚竹公祠”征用变成旅游景点,但一直没有安置的问题,我镇已经将该情况反馈给河阳管理区和河阳村双委,目前村双委正在研究处置方案,请你耐心等待。新建镇人民政府,2017年9月11日,经办人:张徐超,联系电话:05783175308.
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2017/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