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复旦投毒案的看法


复旦大学2013年投毒案犯林森浩本月11日被执行死刑,临刑前他与父亲在上海见面,但当局只给他们短短十分钟的诀别时间,而且不允许他们用家乡方言交谈;林父一再向法官询问为何不采信专业肝病医师胡志强关于被害人黄洋不是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是死于爆发性乙型肝炎的专家证言?法官未正面回答,只是说:“判决书里都有”;林死前一天,林父去北京作最后努力,向最高检察院申请暂缓执行,但最高检察院冷漠地说:“只有拿到最高法院死刑核准的裁定书后才能启动相关程序”,而林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林家尚未拿到最高法院死刑核准的裁定书,裁定书为何不早点发下呢?
复旦投毒案,网上详报道。两位当事人,黄洋林森浩。
医学研究生,成绩皆佼佼。同住成室友,相处并不好。
黄某较外向,平时好讥诮。林氏人木讷,心堵常烦恼。
前年愚人节,林见时机到。使个小把戏,只待黄中招。
来到实验楼,密取一小包。悄然回寝室,搅拌细心调。
注入饮水机,只冒数个泡。颜色无异常,口感不知道。
黄洋回宿舍,进门吹口哨。看来颇得意,舒畅心情好。
室友眼斜乜,心里偷着笑:“有啥可得意,好戏等着瞧!”
黄近饮水机,接水至杯腰。顺手拿起喝,略感苦味道。
最多一二口,其余随手倒。之后各忙各,彼此无话聊。
次日身欠佳,曾去医院瞧。医师开点药,嘱其休息好。
等到第三天,症状似更糟。无奈住进院,黄洋已病倒。
复旦附属院,水平本就高,医者甚困惑,绝非经验少。
屡次换新药,一概无疗效。专家来会诊,怪病似魔妖。
林氏恶作剧,本属开玩笑。见黄病情重,始感事不妙。
内心甚忐忑,不知如何好。数次去探视,实情不敢道。
抢救半个月,最终传噩耗。警方一介入,真相始明了。
除非未曾做,否则赖不掉。林氏归案后,追悔难言表。
黄父丧独子,严惩呼声高。林父欲救儿,律师频繁调。
直到最后时,仍在四处跑。天下父母心,哀哀见劬劳。
肝病胡专家,当庭被请教。律师辩护称:“权威态已表:
死因有主次,切莫相混淆。投毒固有罪,致死达不到!”
法庭未采信,理由不明了。直到临刑前,林父求明告。
法官甚冷漠,并未正面道。“翻看判决书,上面全有了!”
临终父子会,时间太过少。短短十分钟,岂能称人道?
父子方言谈,阻止太粗暴。判决若公正,何以恁计较?
通知会面前,林父心如绞。亲赴最高检,暂缓请抗告。
检方打官腔,冷淡回应道:“核准裁定书,未见抗不了!”
处死前一天,裁定仍未到。是否有隐情,值得细推敲。
死囚看守严,反正逃不掉。早发又如何,难道涉机要?
此案多疑云,程序多蹊跷。既然行法治,何以命草草?
质证若充分,自然无哀号。隐情全公开,公正才看到!

许多人看到的只是一个贫苦人家高材人生的人生毁灭,认为培养一个人不容易,却忽视是另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没想到对社会的恶劣影响。
我看到的是如下三个细节:1,为什么最高法院核准死刑裁定书,在林死前一天仍未送达林家人的手上?
2,为什么法官不下面回答林父心中的疑问------即:为什么不采信专家证人的意见?
3,为什么让林家父子的诀别时间那么短暂?他们交谈用家乡方言,为什么不可以?

给等待你评分:积分 -1理由: 杀人抵命天经地义!各种理由都很苍白。
持有你这种文盲老太太式的呆板观念的人,无法进行理性讨论!

你有文化,你不信,你去做坏事试试看?可以说没一个老百姓会支持你或同情你!除了什么“八马”的:lol
砖家为了钱什么都会说,某些人在这个案子里为名为利,胡扯一通,就是不顾事实与法律。
微博里看过一个观点:林的死在于其父,林父一只要求无罪辩护,不愿赔偿谅解。本来谅解的话判死缓是可能的
我不知道什么是好事,什么是坏事?-------我只做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事!

那应该有另一位专家举出充足理由的反证,才能令人信服!

他认为无罪,当然可以要求无罪辩护!-------这是天经地义的!

要你命很正常,不要你命算客气,都行
即使真的是病发身亡,林也是罪魁祸首。不判死刑,黄家会怎样想?
是的,所以林才会难逃一死。

好坏都分不了,还说什么呢?告诉你投毒就是坏事!
只能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律面前果真是一律平等的吗?-------薄谷开来女士也是投毒,而且还阻挠办案调查,薄谷反倒不死,平等在哪里???

档主想说什么?此人投毒事实情楚。有何疑问。法院下达通知书的时间没有超过时效,有何问题?下达通知书也有流程,只要在规定时间送到你手上就行。至于专家证言。也仅是一个专家的推断,并不是直接证据。而林投毒则有直接证据和法医报告。有何问题?
恶有恶报,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人还是规矩一点好。
给等待你评分:积分 +1理由: 希望有一天看见清华投毒案的彻查才是天大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