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物业有没有权利不让养狗

小区里的物业有没有权利不让养狗
您好,您的诉求编号LY17060600057信访件已收悉,您反映“小区里的物业有没有权利不让养狗”,现就我局职权范围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物权法》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反规定饲养动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知您是爱狗的人,狗虽有灵性,但养狗请一定依法、依归且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6-8 08: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