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广东非佛山外地城市户口,现已辞职离开佛山,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目前情况如下,请问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履行什么手续方可取住房公积金:
已在广州购房,但由于本人没有购房资格,房屋以我爱人购买,房屋预售合同只有我爱人签名,银行贷款合同中本人以抵押物共有人名义签名,请我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除提供以下资料外,还要什么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四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2.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购房发票;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配偶已在广州购房,请网友明确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国家实行房产登记制度,如属婚姻存续期间共有房产,且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应先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您所列资料到业务窗口签名确认共有并办理提取,每次提取公积金明细需留下不低于500元。
相关提取手续,具体可登陆我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手续须知——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购、建、大修住房提取手续须知》查看。
2017-04-24 14: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