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作风态度不正,不作为,不管理,对于其他正规营业有门店者要求过于严格,态度强势,骂人。而明显违规而且私自搭建占用公共通道确因为人际关系而视而不见。
林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城管作风态度不正,不作为,不管理”信访事项的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经现场勘查、比对,您反映的应为登高东路中国银行与登高东路164号之间的“梁野山小吃”所处的经营地点。该经营地点为用木材等材料在通往地下室的楼梯通道上搭建起来的,面积约6㎡。经走访调查,了解到该搭建的时间久远(2002年就已存在),现以“龙岩市电子器材公司”名义出租。据该搭建承租人反映其于2015年7月租赁该处开小吃店,租赁时该处已和现状一致,没有进行新的搭建。
我局南城大队已于2017年3月31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后续将依法依程序下达《行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行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待法定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织拆除。不存在所反映的“作风态度不正,不作为,不管理”的情况。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6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4-6 15: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