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永定区珑府小区天然气不能入户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永定区珑府小区的业主,我2013年底就入住该小区。政府明确规定水、电、天然气列入开发商建设成本,不得向业主收取,但我们要开通天然气时,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找昌宁燃气公司;找燃气公司,他说开发商没交钱。开发商和昌宁燃气公司互相推卸责任,我们到底要找谁,天然气能不能开通,请主管部门领导给我们明确答复。
关于解决永定区珑府小区天然气不能入户问题的答复
李志兴:
2017年6月11日,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永定区珑府小区天然气不能入户问题”的诉求。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2012年6月26日永定昌宁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了《燃气管道安装合同》,由于开发商拖欠昌宁燃气公司燃气管道建设费及存在合同纠纷,昌宁燃气公司暂停对珑府业主开通天然气服务,但仍向已开通的业主继续供气。珑府小区业主已于2017年3月14日将昌宁燃气公司告上法院。永定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1日裁定昌宁燃气公司败诉,昌宁燃气公司不服,向龙岩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鉴于珑府小区天燃气供应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我局认为应根据龙岩市人民法院裁决执行。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7-6-20 10: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