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生产后二胎妈妈有政策规定的哺乳时间,但是活干不完还是要自己干,单位里面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宝宝没有可以得到保障的哺乳时间,真的很可怜,能不能出台一些保证宝妈哺乳时间的政策,为了我们下一代更健康,应该多吃母乳!
丽水市妇联回复
2017-10-28 21:05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信任。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对于二孩宝妈哺乳时间的政策,我们也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让我们的宝宝更加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