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的评论看不到,评论如下:
一,能在福安光明正大的施工三个月,施工期间相关群众闹事阻碍施工等政府公安等部门都出面协调解决,住建局没发证就没责任?“该公司此后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我局也尚未核发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二,“由于鼎邦公司资金紧缺,目前该工程已暂停施工,现鼎邦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建设资金中。”鼎邦公司努力筹措建设资金中,都拖了一年了,筹措一年了,马上春节了,一点结果都没有,还是努力筹措中,是不是这个答复太没诚意了吧?
三,这个事情不是针对哪个政府职能部门,而是想通过政府了解这个事件的真实办理情况,进展到哪一步了,欠钱的事情怎么解决,总有个解决方案吧?
四,这么大一片地,“2010年11月30日受让人郑陈雄通过竞拍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2011年11月22日我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981201100022号)”现在是2013年12月30日,政策法规大家都明白,也到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市信访局:
转来劳动者诉求件(ND14010300008)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福安市经济总大楼是市重点项目,为推进工程建设,鼎邦公司将桩基子分部工程承包给桩基子班子施工;施工期间,桩基班组共完成1/3桩基工程量,约计工程款200万元,2012年春节前鼎邦公司支付工人工资50多万元,约余150万元未支付,被拖欠的150万元绝大部分涉及材料款,且尚未得到鼎邦公司的确认。
群众所反映的福安经济总部大楼项目,鼎邦公司尚未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鼎邦公司也未向我局申请施工许可,已施工部分桩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尚未列入监管范围;因资金紧缺,目前该工程已暂停施工。若需解决所信访的相关事项,建议以施工合同违约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解决。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月16日
(住建局于 2014-1-16 10: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