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的“独生子”是否符合生二胎?
手机尾号为6677的手机报读者:我老公是从出生以来就过继给他三伯的,而且三伯一直未婚,现已去世,请问我们符合生二胎吗?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经咨询计生部门,您老公如果是“合法收养”的,可享受二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