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关于出具证明,证明本人没有享受过任何住房优惠。

我是顺德人,现在在顺德工作,我想要一份证明,证明本人没有享受过任何住房优惠(包括实物分房和其他形式的住房优惠政策)。我丈夫是中山的,他准备在单位申请住房津贴,需要配偶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证明,他问过中山房委,中山房委认可“佛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或者“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出的证明,这两个单位都能出这个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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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请向你提到的“佛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或者“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这两个部门具体了解。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地址是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联系电话:0757-83330312。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的联系电话0757-29808606。
[本帖最后由 fsjslxx 于 2013-07-16 09:31:53 编辑]
2013-07-15 2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