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突然收到单位办公室主任发的一条短信,要求在9月1日下午前将手里的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一律上交局人事部门,即使遗失和过期的也要上报,如果不交将给与严肃处理,这是几个意思?护照本人以为就是一个人的身份证同居民身份证,只是护照更广义,全球通用,上交护照,人事部门有何权利?如果没有涉嫌犯罪,为何要剥夺人身权利呢?朋友们如何理解?护照是公安部门核发的,我想只有公安局有权收缴吧?!这是不是侵犯人权呢?!
看来范围扩大了 我的早就被上交了
是啊,我朋友圈了解的消息是处级干部以上是必须上交,并且是不允许出国出境的
看来论坛真是藏龙卧虎之地,当官也不容易啊!
我一介草民,竞然也被要求上交护照!那我的周游世界的梦想如何实现?
倒车帝要圈养你了!
需要时单位备案或审批一下就可以了吧
服从吧 膜蛤自由 安徽老实 陕西上车就倒 看它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