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微信当“生财”工具,新昌县检察院对多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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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每天可能都会登录微信进行社交活动。但是,微信在为我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之时,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谋财求利的工具。据了解,近期,新昌县检察院对多名利用微信实施盗窃、赌博和传销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大兵(化名)在与小蒋(化名)交往期间,帮小蒋注册了微信,并绑定了小蒋的中国银行卡。后二人因感情发生了问题分手,大兵趁小蒋不注意,通过电脑软件登录小蒋的微信,以发红包、转账等方式窃得小蒋银行卡内人民币3000余元。近日,大兵被新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新昌县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大兵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小东(化名)先后建了两个微信群,拉了100多人进群,设定了赌博规则后,以猜红包尾数等方式,接受群成员押注赌博。小东还拉来朋友小范(化名)帮其在群内多次“坐庄”,组织群内人员进行赌博。直至案发,小东获利5万余元,小范获利5000余元。近日,小东、小范被新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新昌县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小东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判处小范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小丽(化名)加入了某微信公众号,并在自己微信朋友圈、亲朋好友和客户中推广该微信公众号内容,诱使参与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的形式成为其“VIP会员”,并进行大量充值购物,或继续“拓展”下一级会员。直至案发,小丽已发展“VIP会员”102人,非法获利11.3万余元。近日,小丽被新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新昌县法院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小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使用微信需谨慎,可疑链接莫点开;个人信息莫泄露,胡乱加群要不得;支付密码常变换,陌生添加需验证;违规信息早举报,纯洁网络你我他。希望大家擦亮眼睛,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混淆了判断。
抓的好,这种坏人,就是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