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今年年底前,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目前,我市已完成了禁燃区划定工作,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占中心城区面积比例为81.25%。
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至:枫生高速,黄家湖东路、广兰大道、玉屏东大街、双港东大街、双港南路,赣江北大道、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合围区域;沿江南大道、沿江中大道、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昌东大道、解放东路、高新南大道,昌南大道合围区域。
对于空气污染的我们民众最感同身受,出台各项减少污染空气的措施我们都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