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6月,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提高我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其中有一条:缴存职工商业住房贷款符合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无需先还清商业贷款,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实现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直接转换。
我非常欢迎这条政策,意味着商转公并不需要向亲友借巨额资金来先还清商贷,再转成公积金贷款。
所以热切希望这条意见在南昌能尽快落地,给工薪收入的市民减轻沉重的房贷负担。请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何时能将这条省里的意见变成现实?有什么具体措施?
您好:
1、您所提出的意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6月作出回复。
2、关于您提出的2015年6月省住建厅出台的《关于提高我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已于2015年1月正式启动。但顺位抵押需要原商业贷款银行的配合,非该中心单方面可执行,目前顺位抵押方式的商转公贷款业务暂时只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建支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作为试点进行办理,需待此政策稳定成熟后,再向其他银行逐步推广 。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08-28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