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的公办学校,都不欢迎外地的孩子?

路桥区阳光招生需要六证,想必也是经过同意了的。全省也在实行这六证。可这六证,真的都是必要的吗?①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乡镇政府有效证明)。个人认为这是有必要的,也算是为了防止拐卖什么的②父母在路桥相应的镇(街道)内领取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及以上。这就有些不懂了,是为了防止人员流动太大吗?③父母领取居(暂)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分和违法生育等记录。前半条可以理解,后半条,为什么?孩子是无辜的,难道要让孩子成为父母的错的承担者?孩子是祖国的未来,科教兴国也说要把教育放在的一位,现如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归结起来也是人才的竞争,而若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如何培养优秀的人才?难道外来的孩子没有优秀的吗?说好的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呢?只是弘扬,不去行动吗?④父母在路桥相应的镇(街道)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或父母在路桥相应的镇(街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以单位名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须与所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致;以个人名义缴纳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者姓名一致)。这个可以理解,只是,若父母是农民呢?⑤户口簿。⑥儿童预防接种证。这两项是应该的 。 有人说,六证就是为了让外来的孩子上当地的学校更难,是为了维护当地的教育,是为“肥水不流外人田”,可是,真的是这样吗?都是中国的孩子。如果这么实行,难道不会伤了孩子们的心吗?这岂不是让他们过早的认识到社会的不公。难道外来的子女,所谓的民工,不值得尊重吗?难道,政府不希望让外来的子弟感受到社会处处有温情吗?是以,又如何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谓的思想道德建设又该如何?虽然我说的可能只考虑了部分外来人的情况,但政府秉承“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也一定会考虑的,不是吗?诚如是,则余愿了矣。
你于2017年6月23日向省教育厅反映,咨询“阳光招生相关政策”的信访事项,本单位于2017年6月26日收悉,经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 经核实,路桥区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六证”条件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文件拟定的。2017年阳光招生为了方便家长办手续,路教教〔2017〕32号《关于做好2017年路桥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于监护人领取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分的证明由学校统一查验,家长无需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也无需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条件按批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特此答复。 经办人:徐普龙    联系电话:89210983  路桥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8日
路桥区教育局 201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