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物业,你的服务对得起我们交的物业费吗? 》 一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单位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应涉单位的通知要求,在提供了通知人有效信息,删帖链接,侵权内容及理由后,予以删除。如发帖人存在异议,认为发帖内容真实,并愿意承担发帖责任,可以在贴内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再次发帖。若不愿意实名且再次发帖,将采取禁言操作。
论坛不是老早已经手机认证实名才能发贴了吗
服务有没有到位,我们作为业主心里很清楚,我们交2.5元的物业费,当然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对等的物业服务,这要求有错吗?
现在物业公司委托第三方扮成律师,用骚扰的方式来催讨物业费,每天不同地区十几个号码显示,当我们没脑子?这也是一种侵权。
原文中所指的临时建筑,作为地产销售的临时用房,按理到期必须要拆除。而实际情况是保利一部分对外出租,一部分自己办公,还有一部分作为项目经理自己的住所。在2017年5月13日,1818有相关的报道。
希望管理员能够对事情本身有个大致的了解,我们和物业公司无数次的座谈会,因为保利的高姿态,一直没有半点进展,谁不想自己的家园建设得更好,但是很多时候即使你再怎么努力,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绍兴E网作为本地网站,应该更多的为本地百姓考虑,而不是仅仅一纸说明,也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删帖。我只是对保利物业的服务提出质疑,变成了侵权?如果真的构成侵权,请大保利走正常法律程序;同时对待未及时交物业费的业主也建议大保利走法律程序。
论坛老早就是实名认证,有任何法律责任我们都可以承担,如果我委托律师事务所表示可以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是不是你们网站可以恢复被删除的帖子?
看来我们的实名只是一个笑话
四、收到删贴通知后,以下情况将不予删除。
a、政府、法院等机构的法律、公告、通知等有法律效率的文件。新闻媒体报道;
b、帖子中图片、文字、视频等已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存在,使得删贴理由不成立的。
c、不涉及对客观事实陈述,只是做主观评价,并不涉及诽谤辱骂的内容,不予删除。
d、如发帖人是实名发帖,并声明愿意承担责任。则请双方自行调解,E网不作任何处理。
e、涉及对公众人物舆论监督的内容,网站会在隐私权和知情权之间做出权衡
f、其余情况下,如涉及公众知情权,公众利益情况,网站认为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不予删除的帖子
原帖子中所发布图片可以看到小区内很多狗,还有狗屎,小区南门敞开,无保安值守,这些额直接反映物业管理缺失,服务不到位;还有1818对帖子部分内容的报道,日期是2017年5月13日。
以上两点都是在不删帖理由里的,但是电话询问后,管理员的答复就是你们的矛盾自己去打官司,作为十几年的用户,我很迷茫,难道E网只为QUANGUI服务?
原帖中已经写明,我们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这事,只是在属于绍兴人的论坛上求救而已,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解决。至于某些管理员说的打官司,我只能呵呵了,谢谢你的提醒
看到这样的要求删贴的通知,或是申请,真的搞笑,就像某些网友表达的,现在的有些物业存在真的是一个小区的毒瘤,说它不管理吧它确实也在管,说它不好吧,它又不承认,而该交的所谓的物业管理费,你业主一分不能少,管理不到位,一封告知书就行了,动不动还拿律师与你说话,典型的欺侮老百姓的一副嘴脸。现在有些自认为什么上市公司旗下的,什么大牌的物业公司,其实还真不如一些本地的小物业公司搞得好,有些名声在外,收费甚高,实则败絮其中,业主怨声载道。
也好笑,明明屎这么多,这么多路人都说屎臭,就是没人实名站出来,马后炮这么多。
房子三年多,问题这么多,曝光这么多次,有p用。
一流的地段,二流的开发商,三流的服务水平。悲哀!
还好去年没买这边,差点就加钱买了
去年9000,现在1.8-2万。你错过了150万。。。
去年问的时候,已经9500-1w了,不过还没证的。同学买那边的时候不到8000。现在1.8-2w是出不了的,说难听点,1.5w都要看接盘的人是住的还是投资的。
不过去年另外买的房子,按你这样的虚价,我也是翻1翻以上。自己住的房子也不用凑这种热闹。
实名是针对普通民众的,不包括权力人士。
你伤害了法人,法人是要逼脸的哦
1.5谁要出,马上联系我
实名没什么,但是我问过管理员,我实名或者委托律师的形式能不能恢复原来的帖子,他说不行,要另行发帖。还有一点,本帖子里的删帖函比较模糊,电话询问能不能提供更清晰的复印件,答复是E网只有这么模糊的,没有更加清晰。我问这么模糊的函,有法律效应吗?答复是E网的流程这样就够了。
还有,这个事实我们一直在面对,在抵 制。去年由于二期交房,物业费指标轻松完成,但是今年不一样了,我们和物业公司协商,希望对方提供应该提供的服务,希望物业公司摆正姿态。但是物业用坑 蒙 拐 骗的手段,让第三方平台冒充律师来电话轰炸业主,归属地宁波杭州都有,号码也有二十几个。这类事情多了,实际上对于物业工作的开展反而不好,我们也多次提醒物业做事情多考虑后果,不要到最后把自己的退路也堵 死了。可是物业不是这么想的,他的意思,坐下来谈过了业主就该交钱了,至于业主的提议,知道了,做或不做都没承诺。
难到大E网对事实反映只要一方一张申请就可删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