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舟山金塘地区划拨的商业用地或者工业用地,转出让需要补缴多少出让金,按照国家文件,划拨工业用地转出让,出让金补缴不得低于40%,我这边有找到政策是需要委托有土地评估资质的土地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舟山当地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类似国家文件这样的规定?我的邮箱是1299876721@qq.com,如有必要,可邮箱联系
蔡先生:你于2017年9月20日网上咨询的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咨询舟山金塘地区划拨的商业用地或者工业用地,转出让需要补缴多少出让金,按照国家文件,划拨工业用地转出让,出让金补缴不得低于40%,是否需要委托有土地评估资质的土地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舟山当地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类似国家文件这样的规定?你的邮箱是1299876721@qq.com,如有必要,可邮箱联系。二、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5)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受让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关于定海区金塘镇范围内的具体用地信息,也可以咨询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金塘中心所,咨询电话:0580-8043786。 衷心感谢你对我区国土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办人:刘静艳 联系电话:2588640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2017/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