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某,男,今年93岁,原本居住于乐山市中区黄家山7号,由于2014年底老宵顶改建,房屋被拆迁换房于乐山港上中顺棚改房2栋2单元31楼2号,由于本人年事以高,行动不便,又是老下乡离休干部,【国家有离休干部优先政策】至今未拿到房,现在还寄居住在亲戚家里【有过渡费】我只是想请问哈领导,像我这种特殊情况和条件是否可以考虑提前拿房享受晚年【手续齐全该付费滴都出】让我滴结局作为一个老人能圆满一点,谢谢领导,黄术修。口述,1355009xxxx【黄某】
网友“四川中青旅”:
您好!您通过海棠社区发帖反映“一个离休干部的请求”的问题收悉,我公司已安排拆迁安置部调查,待核实后及时回复。
此复。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络发言人
2017年10月24日
理解,帮顶!
一直搞不明白,按政策也该还房的住户,手续也办理了,该交的款也交了,而房子建设方也交房验收了,为啥子就是拖着不给还房的人家?
有哪个明白人说一下?
向老革命致敬!
咋这样对待老干部呢?
希望老革命早日享受安度晚年的养老房,写的有礼有节,值得尊敬的老人
希望老人尽快住进新居!
谢谢各位关注滴朋友
祝老人早日圆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