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你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你在12345政务平台信访(LY14062700023)诉求“单位出具证明为什么须有经办人签字”的问题,现答复如下:通常情况下,但如果是格式化证明,证明中需要体现经办人或相关负责人的,需签署经办人或相关负责人姓名。计划生育证明属于格式化的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日常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因人口和计生信息变动较大,乡(镇)、村(居)等基层计生干部在出具证明时必须核查台账信息,必要时须实地调查核实后方可出具证明。《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出具假证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为此,各级计生部门均对计生证明的格式进行规范,并要求须由经办人(出具人、调查人、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我局已要求坎市计生办对你岳父生育情况进行调查,坎市计生办已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纠错并出具了信息准确的计生证明,你的《再生育服务证》已经办妥。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政策法规股,咨询电话:05975833643。
你既然知道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即为有效,我提供的是单位证明,又不是格式证明,为啥一直说我的证明无效,文件明确规定15天办好,为啥一直拖了3个月才办下来,这就是你们贯彻落实文件的精神,服务群众的态度。证是办下来了,可今天收到证,因我本人有向市政务服务平台反映情况,好好的一张结婚照,我的头像被划了个×,也就是想杀了我的意思,如果对我有意见,可以当面跟我说清楚,何必对我有如此的怨言,对我如此杀意,我请求贵局查出是何人对我如此,并要求向我当面赔礼道歉。现,正当开展群众路线查摆剖析的关键阶段,这种人还能服务好群众么,请贵局班子对其作出处理。
廖春:
你好,你在12345政务平台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现将你反映情况回复如下:
1、你的生育服务证已办好。整个办证过程,县、镇计生工作人员均认真贯彻省、市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办理。时间延缓是因相关证明与坎市计生台帐登记信息不一致,调查取证和更正信息需要时间。
2、经对我局法规股、凤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在整个办证过程中,工作人员对你都没有任何怨言,更没对你的结婚照进行人为破坏。在你生育服务证办好以后,凤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亲自送证上门,在发现你们的结婚照有起折皱时,征求你们意见是否需要换一张照片,你们当时也表示不用,对工作人员在办证过程中没能及时发现你结婚照片的折皱并提醒更换,我们深表歉意。我局也已敦促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政策法规股,咨询电话:0597-5833643。
永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7月28日
(永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并入卫计局)于 2014-7-29 10: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