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公安局人员不团结

我是公安局退休干部,现住在金平公寓,楼下龙江客栈歌舞厅隔音效果差,没有隔音设备,每晚营业到零晨1一2点,严重扰乱居民睡眠,多人前去劝阻未果,也曾多次向市公安局领导反映情况。我想既然楼上住的都是我们公安局干警,大家反映的敏感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为什么自己公安局管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要颁发给他们营业呢?是否有权钱关系呢?只要领导出面,我们日夜操劳的干警就能得到睡眠,家人和孩子都能得到正常生活。金平公寓是居民宿舍楼,这些扰民的营业场所,应该要迁到商业区去。我是退休干部,看到子孙白天在打呵,心痛又气愤。希望漳平市公安局领导能为民办点正事,让干警们有一个安稳的家。
老许同志:
您好!
您的诉求件已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1999]210号)的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娱乐场所在经营中有存在噪音污染的属当地环保部门管理和处罚。请您向漳平市环保部门提出。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关心与支持!
(漳平市公安局于 2015-2-5 14: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