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镇会稽村周家岙村口集体土地违章建筑


现在不是国家大力整顿违章建筑吗,为什么周家岙村口一眼就能望到的违章建筑不整治呢?我想问一下村委领导你们是什么原因呢,还是你们拿了人家的好处呢?这就是你们所为处理好的后结果吗?

网友反映的问题,镇相关部门人员已前往现场查看,根据现场调查和询问了解的情况,该房屋属于农民生活附属用房,简易一层,建筑面积为24平方米,建造已有10多年。依据目前相关政策,此房已纳入暂缓拆除对象,我们将加强引导,落实好过渡性措施。目前,对此房暂时不予处置。

你举报没有用的举个例孒王坛镇南子口村去年的违章建筑没有何时手续到今年8月1号都没手续等举报者在网上曝光后短短几天联合镇政府和村干部把违章者的手续办好了。还在网上扭曲事实说是翻建,什么叫翻建是老房拆掉重新建房叫翻建。违建者是把两户人家的自留地卖下建的违建房。

官官相护吃亏的还是举报者

违章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再说这处房也没建那么长时间,是近几年才建的。违章就是违章,没那么多理由!

违章不分时间,地点,违章就是违章拉!而且此处房是近几年才建,那来的10多年之说。作为领导想维护她们,我们老百姓有什么话可以说呢,什么事还不是你们领导的一句话。

这房子我知道,建了最多三四年。这房子以前全部拆掉过重建了。是在集体土地上,那原本是田后被国家征收了。

这个田后国家征收,都赔偿过了,还可以当自己家用,随便一句有10多年之说,你当领导的就这样不了了知拉,是不是我们也可以这样去效仿呢,尊敬的平水镇的领导人们。

说实话,这真算不得违章。哪怕确认是违章,只是地确确实实是屋主的,也就是交点罚款就能了事的24-5=19方*200,不到四千块的罚款就可以

当然如果人家以前认罚过,那就属于附属房翻建了,平方可以抵充的

附属房不存在手续审批的,根本没有注明朝向,方位和图示,基本就是只要缴纳土地面积使用费,不影响四邻,就可以建。为何叫翻建,说明人家以前土地使用费缴纳过,又或者倒了,现在择地重建,理解为翻建也没错

那分明属于违章建筑,怎么能算翻建呢,又没有批单的,我们村这些都拆了

这个地不是屋主的了,是属于国家的了你没看到吗

那就不知道你们怎么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