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

为提高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快知识更新,不断推进食品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及人员从业行为,促进餐饮服务市场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目的在于不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树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食品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提高其操作技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众饮食安全。
二、培训对象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农村聚餐服务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农村家宴烹调人员、各基层食品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三、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试行)》等。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业务知识,包括食品标准;食品污染及其预防控制措施;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方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技能;厨房、环境、设备以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制过程的卫生要求;餐饮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等。
3.食品监督台及监管模板的实施。4.划分风险等级分类监管办法。5.集中聚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6.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7.食品抽检。8.餐饮服务业大安全知识
四、培训形式
聘请安监、消防等部门专家授课,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讲解等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五、工作要求
1、培训工作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基层所全力配合,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2、各参训单位要高度重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合理安排,积极参加。
3、所有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虚心学习,并根据授课内容认真做好笔记。
4、各参训单位负责人要高度员工培训工作,除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集中培训之外,应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好内部员工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和制度,将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