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换工回家后可否享受失地农民养老退休金?(已回复)


手机尾号为9649的朋友通过短信平台提问:
请问我父亲是轮换工,当年是姐姐顶替的,姐姐的户口转为厂里父亲的户口退回农村,父亲就有了田地,那么现在农村被征占,应不应该享受这份失地农民的养老退休金??希望得到权威的解答。
市社保局回复:来信人:
你好!
轮换工政策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有企业为解决部份家居农村的职工子女就业而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回农村的职工由原单位发放生活费一直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当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国家的养老金调整政策,因此你父亲虽然土地被征用,也不能再享受失地农民养老金,养老金是不能重复领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