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阳溪分管主任孟子仁,阳溪分管助理包卓科,周坌驻村干部叶舒锐,以上三人对于旧村改造这个问题中,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解决陈增芳户建房问题,货币安置价共计人民币二十二万元整,以现金方式付款。但是对于同样的村民出现的问题而解决方案又是另外一套,另外的村民则不但要交押金还要拆掉老建筑房,而不是一视同仁。对于村里最弱势的村民就更惨无人道,三代传承期间得不到应得的无居住房,其中的利益不用想也知道进了谁的口袋。以上三位“官员”的做法根本不配为一个领导地位,其自私,贪欲灌满,冲昏头脑,最基础的怎么做人为人都已没有概念,毫无为村民考虑的思想,怎么配为官。
以下此图为证
丽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回复
2015-07-30 16:52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该反映事项已转送松阳县信访局。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阳溪分管主任孟子仁,阳溪分管助理包卓科,周坌驻村干部叶舒锐,以上三人对于旧村改造这个问题中,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解决陈增芳户建房问题,货币安置价共计人民币二十二万元整,以现金方式付款。但是对于同样的村民出现的问题而解决方案又是另外一套,另外的村民则不但要交押金还要拆掉老建筑房,而不是一视同仁。对于村里最弱势的村民就更惨无人道,三代传承期间得不到应得的无居住房,其中的利益不用想也知道进了谁的口袋。以上三位“官员”的做法根本不配为一个领导地位,其自私,贪欲灌满,冲昏头脑,最基础的怎么做人为人都已没有概念,毫无为村民考虑的思想,怎么配为官。
以下此图为证
能够公平是平民百姓的一个梦想吧?
孟子仁官员带团做事人神共愤,胆大包天补办手续。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阳溪分管主任孟子仁,阳溪分管助理包卓科,周坌驻村干部叶舒锐,以上三人对于旧村改造这个问题中,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解决陈增芳户建房问题,货币安置价共计人民币二十二万元整,以现金方式付款。最新消息曝光,在此事发生之前,对于这份协议官员们并没有召开会议而是私底下操作私了,那时并没有会议记录。现在事情被曝光之后,闹大之后,官员们马上召开会议补上,而且会议记录的时间都是签在发生的时间,作为领导,竟然做出这种推卸责任补办手续的事情,人神共愤,我们将一步步追究到底继续曝光他们最新消息,了解他们所做的伤天害理之事。
孟子仁官员带团做事人神共愤,胆大包天补办手续。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阳溪分管主任孟子仁,阳溪分管助理包卓科,周坌驻村干部叶舒锐,以上三人对于旧村改造这个问题中,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解决陈增芳户建房问题,货币安置价共计人民币二十二万元整,以现金方式付款。最新消息曝光,在此事发生之前,对于这份协议官员们并没有召开会议而是私底下操作私了,那时并没有会议记录。现在事情被曝光之后,闹大之后,官员们挨家挨户签字补上,而且会议记录的时间都是签在发生的时间,作为领导,竟然做出这种推卸责任补办手续的事情,人神共愤,我们将一步步追究到底继续曝光他们最新消息,了解他们所做的伤天害理之事。
网民反映其村村民陈增芳的建房地基以货币安置,其余农户按村旧村改造政策安置,不一视同仁等问题,经查,陈增芳户全家6口人(母亲、妻子、儿子、儿媳、孙子),原有房屋二幢(旧房一幢,50省道征迁安置一幢),按照旧村改造政策规定,陈增芳户可以再安置二幢建房地基,该村按旧村改造规划向村民陈增芳户征用承包地1196平方米,是本村征用土地最多的农户。为了解决旧村改造供地压力,推进旧村改造工作,经村三委研究,陈增芳户以货币安置(陈增芳户今后不再安排建房地基),并于2015年5月18日村委会与陈增芳签订了以下旧村改造货币安置协议条款:1、甲方(村方)在旧村改造中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解决陈增芳户建房问题,货币安置价共计人民币二十二万元,以现金方式付款。2、乙方(陈增芳)及子女自愿放弃在本村集体土地安置的权利。3、乙方(陈增芳)在荷花地自然村的老宅暂予保留,待家中老人(陈增芳母亲)过世后拆除,老宅按当时(老屋拆除补偿价)补偿,补偿价在老宅拆除验收后三日内付清。
旧村改造村里是主体(业主),街道干部、村三委干部大力推进该村旧村改造工作,得到多数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上述协议是经村三委研究决定后与当事人协商达成的,不存在私下签订协议的问题,更不存在街道干部自私、不为村民考虑等问题。
西屏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12日
作为共产党员,一个乡镇公务员既然冒出这样的话,( 旧村改造村里是主体(业主),街道干部、村三委干部大力推进该村旧村改造工作,得到多数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上述协议是经村三委研究决定后与当事人协商达成的,不存在私下签订协议的问题,更不存在街道干部自私、不为村民考虑等问题。)撒谎,道德在哪里?哪个群众支持和拥护?哪个三委支持和拥护?你们都是私下签订协议然后补办手续的。国家干部道德在哪里?
西屏街道8月20日的回复完全是不分是非颠倒黑白,不根据事实讲话,成为周坌村旧改三委头头错误做法的靠山。
1,明明是办事处领导会同村主要领导与陈增芳私定协议在先,以货币安置为由付给陈增芳22万现金。
2,今年以来村并没有召开三委会议,这是村领导伪造的会议记录,(主任占震见网上曝光后,再到三委家补办会议记录)这是可耻的做法,到如今,村支委,村委,监委还有三位干部没签字,我调查过此事,他们的共同语言是,并没有召开过三委会,哪来的会议记录。
3,对方那来的货币安置,村早在2014年4月份就把整地费每平方120元,如数支付给生产队,青苗补贴都付给承包户,这块地完全属于村集体所有。
4,西屏街道办事处,网上回复得到多数群众同意支持和拥护,那么请县,市纪检委到我村核实调查,为什么从14年3月份到如今村旧改还不能顺利进行?
5,西屏街道的回复,引起全村多数村民的不满,作为父母官明明知道村主要干部做了不得人心的错误决定,还要支持拥护,这样下去村的旧改是无望了
既然已经回复,还不满意,接下去可以走行政复议了。
能走吗?
行政复议又是用来欺骗老百姓的,到时候就一张纸飞来不予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