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电梯制造企业以欺骗方式骗取许可被撤销,另有两家被通报批评

2018年1月3日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网站发布“关于2017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质检特函〔2017〕80号)”。
在通报中提到:
此次共监督抽查生产单位85家,其中锅炉制造单位10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11家、气瓶制造单位5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15家、电梯制造单位9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单位35家。【小编注:本次抽查生产单位采取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在通报的第三部分中提到:
三、对存在问题单位的处理意见
(三)对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有限公司、苏州汾湖电梯科技有限公司、镇江海太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钜溢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泵阀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进行通报批评。
简单地说就是本次抽查了9家电梯制造单位,发现其中两家存在问题,比例还是挺高的。那么这两家企业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呢?通告的附件中对此有详细的介绍,我特意摘录下来供大家参考,主要目的是希望全国的电梯制造企业也能对照检查一下,看看自己的公司有没有存在这些问题?
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在资源保持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全,未对豪乐奥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等进行合格品供应商评价;未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标准及规范;未见自动扶梯部件入库检验记录;车间未设置待检区、合格品区及不合格品区;限速器测试仪未按时进行校准,未见校准合格证书;未见控制柜耐压测试记录;未见最近一次评审时所提问题的整改意见见证材料;产品包装、产品合格证上未注明《制造许可证》有效期;控制柜装配车间未设置防静电措施。
苏州汾湖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审查的合格供方名录中未登记自动扶梯供方;对安全保护装置供方的调查与评价记录中未确认供方的行政许可编号及许可项目;提供审查的“受控文件清单”和“主要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清单”中未纳入gb7588第一号修改单;现场提供的自动扶梯装配工艺文件未纳入“受控文件清单”中,且无受控标识;部分内审人员没有在对应的检查记录中签名;对于限速器的进货检验中,未按照检验记录中的项目要求检查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但对应项目判定合格;部分曳引式客梯的出厂合格证中未标明门锁装置的型号及制造商信息;提供的“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无调查过程记录;部分曳引式客梯的出厂合格证中未标明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苏州汾湖电梯科技有限公司的不符合项大多是记录方面的,而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除了在记录方面存在问题外,而且“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在资源保持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另外在通告的第五部分2017年行政处罚情况通报中也提及:
深圳市美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在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过程中,提供虚假型式试验样梯,以欺骗方式骗取许可。我局依法对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撤销深圳市美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