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社会压力下,2014年6月17日下午,由市卫生局陈宝洪副局长主持,医、患双方在龙岩医调委再次调解,“一院”授权的调解代表涂梅副院长再次与医院商量后作出承诺:赔偿死者简芳梅家属6万多元,并说家属另外还可得商保补偿,实际家属总共可得约8万。因时隔近一年,报销不明,家属要求“一院”抛开未知的商保,直接赔给家属8万元(家属实收),现场解决纠纷。陈副局长最后总结说:“我一般不随便表态”,今医、患双方本次调解已很接近,如报销后还差5千左右,也会要求“一院” 尽快终结纠纷。见陈副局长体谅死者家属,说话干脆爽快,相信卫生主管部门能为患方做主、并主持公道,因此我们家属当时没闹下去,同意“一院”回去,核实商保报销情况后,再签调解协议。
今商保报销变故,“一院”出尔反尔,公然否认当时的调解承诺(赔偿6万多元),即使告知有卫生局“调解记录”和现场录音,也依然耍赖。主管部门的行政调解,还当儿戏,谁来维护政府“公信力”?“一院”多次“失信”,已让偏激的家属几度欲走极端。家父痛苦惨死,家属身心严重创伤,本可安度晚年的母亲,成了孤雁,长期以泪洗面、彻夜难眠,已是满头苍白。
再得专家支持,今又发现:“一院”用药严重超时、减量——防治感染关键时刻,护士不按医嘱执行,唯一抗感染药,医生要求8小时一次,护士隔15—17小时才用,延迟有效抗感染,导致患者感染不能及时控制,病情加重、恶化,最终不治身亡。
家属曾要求一院排除不明报销直接给6万,涂梅副院长多次问:“你说得准吗?”后来李仕海主任电话中还特意问:“给6万,是不是就一刀两断了?”,市卫生局对“一院”的出尔反尔也很不满,也很无奈。
在卫生局袁科长、医调委老陈与家属一再追问:“给患方6万,患方自己结帐与医院结帐,再补患方1.5万有何区别?” 2014年7月15日下午“一院”李仕海主任终于说出实情:患方还欠医院4.5+万,是在矇骗家属,实际只欠2.4万(是因医保返回2.1万——又是歪理:事实证明父亲去年过逝前5天,医保就已返回,还会等到一年后的今年返回?)。
如果按“一院”李仕海主任说法:“一院” 赔偿6万多元+患者商保结余1万多=7万多,离8万元就差几千元,与陈宝洪副局长最后说“差5千左右,也会要求“一院” 尽快终结纠纷”基本一致。“一院”为何还在故意激发矛盾?“矇骗、耍赖”也是调解艺术?是否不要为慌言负责?——矛盾升级引发血案,家属申冤报仇是光荣的,“一院”损害政府“公信力”光荣吗?
死者简芳梅家属2014年7月15日敬上
详情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e76ec6250102uxc1.html
简文娘先生∕女士:
您好!您转来市长信箱医疗纠纷投诉件,反映“要求龙岩市第一医院讲信用、守承诺,维护政府公信力”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2014年6月17日下午在龙岩市医调委由市卫生局分管领导组织的调解,据核实,市第一医院并未做出信访件中所述“赔偿死者简芳梅家属6万多元,家属另外还可得商保补偿,实际家属总共可得约8万元”的承诺,该点可以当时家属的录音及医调委所做协商记录为依据。
二、在用药方面,该起纠纷根据2014年1月23日龙岩市医学会(龙医鉴字【2014】2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所做出的鉴定结论,市第一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故不存在信访件中所述“用药严重超时、减量,延迟有效抗感染,导致患者感染不能及时控制,病情加重、恶化,最终不治身亡”一说。
三、该患者在医院第一次结账后确实欠费4.5万,后医保结账返还2.1万元,由医院直接打入患者账户。患者账户费用情况在医院是公开透明的,患者家属随时可到医院查询。
四、2014年7月25日患者家属再次向龙岩市卫生局领导提出“医院一次性补偿患方家属2万元整,由院方结账”的方案,经市第一医院研究讨论后,同意该方案,并及时答复患者家属。但事后患者家属推翻此方案,要求院方多补偿6千元,即总共赔偿2.6万元,并由院方结账。
综上所述,建议患者家属再次与院方进行沟通协商或直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我局将责成市第一医院承担诉讼所需的诉讼费、鉴定费,并依法履责法院作出的判决。
龙岩市卫生局
2014年8月3日
(龙岩市卫计委于 2014-8-5 10: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