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

我是公司厨房工作人员,8月底人事部通知说下个月食堂要外包给别人,让我们从9月份开始就不用做了,说该赔偿的都会赔偿,但具体怎么赔偿没跟我们说,像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劳动仲裁,我觉得就这样被解雇是不合理的,没有提前30天的书面通知,被解雇的原因是因为员工反应,做的饭菜不好吃,但我在这里做了快5年时间了,现在才提出这个原因,而且不给改善的机会,直接就解雇,觉得实在不太合理,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获得比协商解雇更多的赔偿?期待回复。
您好,由于劳动争议仲裁会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双方提供的证据、案件事实等方面综合裁决,具有不确定性,单凭您叙述的内容,我局仲裁院无法给出确定答案。建议您与单位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仲裁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委最终裁决为准。
2016-09-29 11: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