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余薇)1月13日,家住香域半山小区的蔡阿姨致电本网热线反映,她平时在小区物业公司里做保洁工作。前段时间,她打扫卫生时不慎摔了一跤,脚摔骨裂了,可物业公司却否认她这是工伤,拒付医药费。
蔡阿姨称,当日她正在14号楼内清扫,不慎摔倒。“当时摔倒就走不动,我坐在楼梯上休息会后便单脚慢慢下楼,一瘸一拐走到物业处,向负责人请假并告知他们我在搞卫生时不小心摔倒了。”
摔倒后,当天下午,蔡阿姨在家人的陪同下,去了医院进行治疗。“当时拍片子,医生就说是骨裂,至少需要三个月时间才能恢复,打石膏就要一个月,前后费用加起来要一千多元。”蔡阿姨说,她是工作时受伤的,因此可算工伤,但物业处却拒认其为工伤,不予支付任何医药费。
如今,蔡阿姨整天卧病在床,行动十分不便。蔡阿姨的老伴儿和女儿多次找到物业公司,要求支付医疗费和误工费,却遭到拒绝。
“我妈这就是属于正常工伤,找物业多次讨要医药费,都被拒。而且,我妈这休息的三个月,也是因工受伤,三个月的工资他们也应正常发放。”蔡阿姨的女儿气愤说道,他们不仅不给医药费,还称,‘医院费都不可能给,还想要三个月工资,简直是做梦,公司坚决不会给’。
既然属于工伤,物业应承担相应医药费。随后,本网记者联系到九江市深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香域半山服务中心,香域半山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由于蔡女士此前多次出现上班期间离岗的情况,所以无法确定她是不是在工作时摔伤。
“她自己家就住在小区内,一直以来,她经常工作时间溜回家,所以这次他说她是工作时间摔伤,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到底在哪里摔跤的,万一是自己在家中摔倒的呢?这个怎么界定?”该负责人员最后表示,如蔡阿姨能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确实是工作时摔伤,才愿意支付医院费,不然不予支付。
蔡阿姨摔伤后行动不便卧床休息
工作期间摔伤的不是工伤是什么?这物业就是想不出钱,真是缺德又违法啊。
“蔡女士此前多次出现上班期间离岗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属实,只能说蔡女士认了吧,你如果兢兢业业认真工作,物业也不会钻你空子啊
业主直接将物业费交至第三方,物业费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托管,在物业企业认真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基础上,即业主认可的情况下,再把物业费交付给物业公司。
这是工伤,怎么不承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