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府

http://wz.foshan.gov.cn/Spokeman/fswz/thread?docid=6181808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的答复,请市政府解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办经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就您的提问答复如下:
依据《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佛府办〔2015〕30号)的有关规定,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双方协商自愿签定劳动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目前,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项目及待遇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相关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之外未经相应审批程序私自设立薪酬发放项目。
2017-05-08 11: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