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职工工伤保险>

来电人反映:其是云曼酒店的工作人员,同属酒店的员工陈红在7月25号中午,从酒店消控中心骑自行车前往餐厅的路上摔跤导致眼帘受伤,但是工伤保险报销时因发票丢失被社保窗口拒绝,其已经开具工伤证明,为什么不能报销,望相关部门给予解释。
杨女士: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及对应条目的释义规定,参保对象享受待遇时必须要申报原始凭证。”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待遇属于社保待遇的一种,参保人必须提供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即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才可以享受待遇,因此贵酒店员工陈红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丢失了发票原件无法进行报销,敬请谅解。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如果您还有关于人力社保领域的问题,可到我局当面咨询或拨打12333热线。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