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田被358国道征用,却没拿到征用款

责任田被358国道征用,却没拿到征用款
陈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官田乡领导干部违法强行毁我责任田”诉求事项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1995年你父亲陈长水将“三埒”责任田与陈王才“横田亁”责任田交换地,而陈王才又将“三埒”责任田与陈秋炎“上岭下”责任田交换地,之后“三埒”责任田由陈秋炎耕作。
2012年6月,308省道改358国道开工,征用“三埒”责任田1.092亩,登记户主为陈秋炎,公示期你前来反映该地块是你的,因属纠纷地块,便将征地款暂缓发放,将有纠纷的2.6亩责任田征用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已按征用程序公开确定)统一存放在责任田所在地村委会专用账户上,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双方签字认领。
2012年8月1日,陈长水将陈秋炎“三埒”责任田上的铁观音茶苗毁坏,造成经济损失7000多元。2013年9月17日、11月14日、21日,乡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调解赔偿事宜无果,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鉴于你与陈秋炎的责任田纠纷问题严重阻碍了358国道工程项目推进,经请示上级主管同意,2013年11月26日将你与陈秋炎之间的纠纷责任田进行了保护性施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014年3月26日,乡政府驻村领导、司法所、信访办再次与你协调,对你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释。
自从2012年6月,358国道征地拆迁开始,你已多次通过信访和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上访,官田乡党委政府很重视此事,为此乡长、乡人大主席、驻村领导、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多次与你协调,因乡党委政府与你多次协调无果,为此,再次建议你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你与陈秋炎之间的纠纷问题。
官田乡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7日
(漳平市官田乡于 2014-5-27 08: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