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为何不一样

请问曹溪街道每亩农田征用补偿为何比东肖镇少了将近7万元?这笔相差的费用是哪个部门根据什么政策截留了?做什么用途?可以公布让农民知道吗?
曹溪街道每亩农田征用补偿是严格按照《关于调整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3〕82号)文件执行,该户所反映曹溪街道每亩农田征用补偿比东肖镇少了将近7万元应是指6.5万元/亩的自用地资金补助的发放,据了解,东肖镇某村将此款发放至被征收户手中,造成被征户的误解,根据龙政综〔2013〕82号文件精神:“自用地补助资金用于被征地村(居)的公益事业和发展村(居)集体经济,使用该项资金时,应按四议两报备两公开执行。”因此该项资金按规定是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使用,不得直接发放至被征户手中,同时对该项资金的管理设立了专项账户,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报备两公开执行。(新罗区曹溪街道办事处于 2014-10-31 09: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