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物业海盐公司属海盐恒大御景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该公司工作人员违背小区道路规划,违反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滥用消防行政名义,在小区马路上设置栏杆,阻碍小区车辆通行。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8.0.1.8规定,小区道路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小区道路设计规划初衷是用于车辆通行。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征求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事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当采取措施保障通行安全,并及时恢复原状。第四十一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经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物业公司改变小区道路用途,改变小区规划,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权利人同意。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但金碧物业公司设置栏杆的行为损害了小区居民车辆通行权利,属滥用消防名义。
尊敬的网友:你于2017年8月16月,网上信访反映“海盐金碧物业公司强行在恒大御景小区道路上设置路障,不让车辆通行”的信访事项,我单位已于2017年8月2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现场踏勘并向物业企业了解,恒大御景小区规划组团级道路兼做消防通道,消防登高场地设置在该道路上或路边。前期由于部分业主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擅自在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停车,给小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2016年,物业企业与部分业主代表多次沟通后,采纳业主意见,在7号楼南侧、11号楼北侧和20号楼北侧路口设置可拆卸式障碍,同时增加管理人员,控制一般车辆进入组团级道路,以此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管理。 住宅小区内道路与市政道路不同,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以小区业主自治管理为主。恒大御景小区目前处于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其中包括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车辆停放管理的义务。作为业主,签订了同意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的《承诺书》,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配合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工作。 物业企业为保障消防安全、确保道路畅通,采取临时管理措施属于履行法定职责及合同义务,符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约定。如你认为海盐金碧物业公司在恒大御景小区道路上设置路障不让车辆通行的行为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办人:朱群峰 联系电话:86031612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09-11